文字解读|《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十五条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4-12-25 16:40信息来源:巴中市财政局 【字体: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媒体解读|《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巴中发布15条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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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在《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4〕5号)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十五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

二、征求意见情况

《十五条措施》书面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2024年10月31日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贯彻落实清单意见,11月18日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发展改革委政策一致性评估。

三、主要内容

(一)在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方面,共4条措施。一是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居民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最高可享受2笔),省、市、县(区)贴息比例为8:1:1。二是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鼓励“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三是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全面落实巴中市“房十二条”措施,加快储备实施城中村等专项债项目,利用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统筹推动市域内商品房去库存和国有土地资产资源的高效利用。四是实施引客入巴奖励,拓展入境游市场。

(二)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共4条措施。一是落实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政策,通过“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地方根据参保系统信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直接向企业发放。二是实施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对全市能源化工、先进材料等产业中属于绿色低碳制造业的企业加大用能支持,市级财政按企业用电支出费用的5%予以激励,单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是安装ETC的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延期至2025年底。四是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对县(区)依法合规设立稳增长应急转贷资金池的,市级财政在分配工业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同时,从信贷、担保、基金等方面给予工业企业金融支持。

(三)在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共4条措施。包括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措施中均按梯度明确激励标准。全面落实巴中市建筑业十二条措施,推动建筑业稳中向好。做大培优商贸企业。

(四)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共3条措施。一是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的农户和养殖场,除按300元/头的省级标准给予激励外,市级财政再补助1000元/头。二是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三是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其中,对2025年全年,新增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5000万元的新升规工业企业每户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对首次升规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实施时间

《十五条措施》自2024年12月19日起施行,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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