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巴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08-31 17:54信息来源: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字体: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持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市在《巴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清单的调整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巴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主要内容

《清单》共编制行政许可事项352项(主项),涉及37个部门(单位)。其中,市直部门、中央驻巴单位单独实施118项,县级单独实施49项,乡级单独实施2项,市县两级实施182项,县乡两级实施1项。

三、主要调整情况

(一)事项数量调整

对应国家清单,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1项行政许可事项;因省级实施机关调整,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名称调整

对照国务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对2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进行调整,具体为:将“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修改为“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三)事项实施层级调整

对应省级清单,结合巴中实际,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市、县两级调整为县级实施,具体为:“校车使用许可”“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市、县两级调整为市级实施,具体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市级调整为市、县两级实施,具体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另外,对照国、省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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