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要求,巩固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现将修订后的《巴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照单审批”原则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