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巴府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09-17 10:25信息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 【字体:  

《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经清理,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171项,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处罚117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要主动掌握乡镇(街道)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承接事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明晰县乡权责关系,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同时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乡镇(街道)履职行权能力,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

《巴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委托巴中经济开发区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巴中市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事项清单〉的通知》(巴推进协调组〔2021〕3号)中的《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网站地图
电话:0827-5233962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4楼
蜀ICP备20000531号-2 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178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