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以下简称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分类安排。根据职称改革相关规定,各县(区)负责本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市级将组建职称委员会负责巴中经开区和市本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职称评审工作。
自行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县(区),可委托市级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有关县(区),由县(区)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首次申报可不受层级限制,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有关精神,持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取得相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破格申报的,参照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委托评审人员申报材料经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并签章后,由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统一报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个人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并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操作流程详见网站单位操作手册)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并注明有无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以及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且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是否在影响(处罚)期内。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部门审核。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专家评审。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职称评审委员会从相关专业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组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答辩,再经职称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五)答辩。
1.中、初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对所从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官方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证书颁发。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流程。
市本级及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经开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仅限经开区内人员)—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县(区)(需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委托评委会。
文旅新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24:00。
3.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24: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24:00。
5.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8:00。
6.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8:00。
7.各县(区)委托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24:00。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纸质资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装订要求见附件3,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网上申报资料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收取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收取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4楼(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
五、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各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以及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上传的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的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上传的各类扫描件须清晰、完整、可辨认。
(三)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在我省申报评审2个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任职资格时间、毕业时间等以证书、文件标注的时间为准。
(五)委托评审函、申报材料及规范要求请登录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查询和下载。
(六)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答辩)。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政策咨询电话: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 0827-5285993。
附件:1.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2024年度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