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2024-01-13 09:36 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巴府办函〔2019〕46号)同时废止。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市级各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明确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转为申请人承担;由申请人委托的,不得为申请人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公布本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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