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巴府发〔2022〕11号

2022-09-17 10:25 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

《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经清理,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171项,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处罚117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要主动掌握乡镇(街道)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承接事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明晰县乡权责关系,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同时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乡镇(街道)履职行权能力,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

《巴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委托巴中经济开发区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巴中市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事项清单〉的通知》(巴推进协调组〔2021〕3号)中的《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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