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21 14:43 来源: 市政管办 作者:市政管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www.bzszw.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现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827-5233962)。

  一、概述

  为进一步增加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分管领导具体管理、综合科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室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公开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权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情况等内容,增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将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全方位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内容涉及我办机构设置、人事财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事项。其中公告通知2条、政策法规信息80条、人事信息2条、财务信息2条、县(区)及窗口工作信息50条、工作动态13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巴中”政府网站、“四川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媒体等形式主动,其中微博发布3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我办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62人次,其中网上信箱咨询5人次,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了答复;现场咨询15人次,电话咨询342人次,全部予以当场解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办配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2018年度共开支此项工作费用1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间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齐小莉         审核人:汪正勇        填报人:张欢 联系电话:5233962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0日

  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市(州)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市级部门。

  3.“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应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承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机构。

  5.“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是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在编人员,或聘用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未兼职其他工作的人员。

  6.“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专项拨款或本单位经费中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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