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互联网+暨智慧巴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四川省数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巴中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25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的意见并达成一致,共收到4条意见,其中采纳3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意见已与建议意见提出单位沟通并达成一致。
2023年8月30日至9月8日,在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3年10月9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监督管理、附则。《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数据条例》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据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数据管理工作,制定支持数据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关要求,对全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工作进行明确。一是数据汇聚管理方面,对数据采集形式、汇聚渠道及质量管控等事项进行细化。二是数据共享开放方面,优化了数据共享开放流程及社会数据共享方式。三是数据应用方面,健全了授权运营、数据交易等数据创新发展体系。四是数据安全方面,明确了各单位数据安全职责和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