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
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30 16:57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字体: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 《巴中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

2023年5月22日,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印发《巴中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便于在工作实践中准确理解、正确运用,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巴中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提升中介服务交易活动的公平性和便捷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川委厅字〔2018〕5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对《巴中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中介机构权利和义务、项目业主权利和义务、入驻流程、选取流程、选取方式、信用管理、申诉处理、责任追究和附则共十一章51条。

三、贯彻落实要求

市政务和大数据局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好中介超市的管理职责;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中介超市管理运维协同部门职责;市财政局对辖区内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进行绩效监管;市审计局对涉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中介服务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业主单位和中介机构按照《办法》规定享有权利并对应履行义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网站地图
电话:0827-5233962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4楼
蜀ICP备20000531号-5 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178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17